来源:法律雇佣军LegalMercenary 作者:赵璇

“一秒钟内看透一件事本质的人,和半辈子也看不清一件事本质的人,自然是不一样的命运。”

——《教父》原著作者马里奥·普佐

01泡沫入行组 

去年在区司法局的某次论坛上,曹志龙会长推荐了一本书,叫做《Death of A Lawfirm》,中译本叫《律所再造》。

俺回去后下单了一本,收到后很快读完,很薄的一本小册子,翻看的时候,俺心里想的尽是卧槽,作者怎么把俺很多无从表述的想法都高度概括出来了。

这本书是译作,能感觉到些许翻译带来的隔阂感。书里主要探讨的内容,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商业律师事务所的“通往倒闭之路”,可以说是法律圈的低配版哈耶克了。

国内律师出版的书籍,大多讲究短平快,90%其实都不值专业人士一读。

因为律师作为半个商业人,出书目的终归要带有功利色彩,投入的精力和金钱都得精算下看能不能赚回来。

探讨律所管理模式和发展途径的书籍,就更加稀少。能够大大方方讨论传统律所危机和转型的书籍,可以说几乎没有了。整个中文法律圈,在这个议题上,贫瘠如同荒原。

近些年来,真正对行业有深入关注和了解,并且有过亲身的体验的人,都不可避免对行业的未来表示担忧。

当然,这里说的“行业的未来”其实有点虚,大多时候也可以通俗化解释为说这话的人自己的荷包。

律所无中层,无论是律所管理者还是执业律师,90后的这一代法律服务提供者,称之为“泡沫入行组”,其实一点也不为过。

尤其是在全球疫情肆虐的今天,法律服务业不可避免会受到制造业转移的冲击和影响,而实体的失血又会和国内的民粹形成双重的螺旋……算了,莫谈国是。

有泡沫其实也并不能代表什么,人类的商业史,其实也就是一个又一个大泡沫。

小车不倒只管推,在明天到来之前,泡沫也是美丽的,表面也是有实实在在的价值张力支撑的。

关于行业的状况就不在这里多说了,有兴趣可参照这篇:从微观层面,对律师行业未来3年,做些预测

俺在这里不是来贩卖焦虑,而是来探讨未来的可能性的。

02内卷化 

这里要介绍一个名词,叫做内卷化

这个词本来是形容农民在面对马尔萨斯陷阱时试图在有限的田地上投入超额劳动力从而获取更高的产量。

事实证明这是个悲剧,否则也不会成为一个社会学上的古老标本。

我把这个词拿来,用来形容当下法律服务行业的现状。

很多法律服务从业者,听说直播带货很火就去拍小视频,听说公号有流量效应马上就去写公号,听说网课很火就去做录制线上培训课,听说营销有效就直接去平台付费买流量……

这些领域往往都是正规军的天下。4A出来的,网红转型的,知识付费的,抛X露X的……律师们应该好好想一想,你的核心优势在哪里?

互联网是娱乐化、世俗化、流量化的世界,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往往才是正道。你做好了被打上这种标签的思想准备了吗?

你可以说你会坚持专业性,兼顾娱乐性,好的俺明白了,你是想像俺一样在穿着正装时被朋友拉去夜店蹦迪……

俺可以真心诚意告诉你,第一你搞反了,应该是娱乐兼顾专业,第二这也是高难度操作,因为你的受众就是娱乐至死的,他们一丁点都不想听你上课。

专业知识,之所以不能被轻易替代,就是因为高度芜杂,依赖经验。

法律服务领域不存在银弹,不存在一句话顶一万句。

短平快的视频根本无法有效传递高密度的信息,信息高密度的视频又往往有着居高不下的成本。

不要觉得你单枪匹马能做出什么好作品来,在你看不到的地方,一整个服化道的团队的里子在支撑着台上场上的面子。

况且这年头流量也是可以交易和被操纵的,你不能真的幼稚到去相信屏幕上显示的数字,那只是一行代码中的一个变量。

这些年行业所提倡的专业化,是不是也一种内卷效应的体现呢?

事实上,几乎不存在彻底的专业化,因为市场往往不足以撑起律师自娱自乐细分出的专业,这些专业也基本没有护城河往往大家愿意做都可以尝试做。

这种在有限的空间投入富集劳动力以期获得超额回报的心态,本质是一种惰性,而不是”勤奋”。

一半人是在行业转型升级中暴露出的德不配位,一半人是信息不对称下的蹑足不前不敢突破。

03我们的敌人遍天下

互联网巨头还没有盯上法律服务业市场的原因,第一可能是法律服务业这块蛋糕小到可能不够他们赛牙缝,第二可能是他们已经有了很多普适性的产品,足够把法律行业的场景和需求统统囊括进去。

一旦这些巨头在法律智能科技的领域发力,技术上有语音识别、人脸识别、区块链存证、电子签章、服务诉讼的引导式AI、深度学习的咨询式AI……产品上有滴滴打律师、讼了么、律团律宝、聚律优品、在线法拍……

把律师行业的一切给你安排的明明白白,温水煮青蛙式的对你进行规训,如果你没点自主创新的意识,等你回过神来已经养成依赖,然后只能躺平被割韭菜。

司法机关近年来一系列便民举措,实质上都是在努力弥合与当事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而江湖上很多捣糨糊的老律师,其实一直就是靠这种信息不对称吃饭的。

也许信息不对称是永远都无法得到解决的问题,但是司法机关的举措确实在改变着律师行业生态环境。

当高层的风向越来越把商业性法律服务往公益性质去推广;当整个网上立案流程全部公开透明;当材料可以通过信息技术签名、传输、送达;当诉状之类的文书可以通过填表生成;当开庭网上审理在疫情过后成为常态化;当法院在离婚案中主动依职权查明事实……

当裁判文书的大数据爬虫技术又上了一个台阶;当失信执行信息做到完全网上公开;当银行、民政、证券、保险机构与法院的线上线下合作越来越频繁;当程序员们在996项目中自发搜集整理的劳动法材料专业度甚至超过了部分学艺不精的律师……

想到这些,俺还是很忧虑的,忧虑到又开了罐超出今日糖类份额的可乐,糖能缓解人类的忧虑。

然而这些与俺接下来要探讨的相比,其实都不足为虑。

国内目前最值得律师群体警惕的,其实是目前试图代替律师,直接对接客户的泛中介类服务公司

对律所而言,就是传统的律师-客户的B2C格局,正在被皮条客逐渐被动式改造成律师-中介-客户的B2B格局

这里的中介是泛指,并不一定是提成式的案源贩子,做前台咨询的,做信息技术的,做媒体传播的,做资产管理的……

他们都可以成为中介,只要他们把自己变成客户信息和行业资源的自由港。

如果让这些中介公司在未来得势,他们将成为法律产业链上游的剥削食利阶层,也最有可能成为大部分传统型律所的掘墓人

不要问赵主任是不是也在未来有人,他努力想告诉大家的只有一点,时代变了,要听长者的话,与时俱进

要么你选择自建流量,就像京东当年坚持自建物流;要么你只能接受安排,成为老实可靠耐用的工具人

或者还有一种可能,你成为了他们,凛冬将至,你成为了凛冬。

04特许经营权

律师证是什么?

俺给出的答案是,一张由司法、工商、税务等机关联合审批特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你可以合伙,可以联营,可以入股,可以挂靠,但都改变不了它的本质。

会计师听起来和律师类似,但不同的是,会所的很多业务,其实都是法定业务,你去翻翻公司法就会明白。

所以个人认为,在业务的实质上,和会计师事务所类似的,其实是公证处。

律师和公证处都归司法局管,律师行业的一大部分法定业务,其实早都已经统统剥离了出来。

同时,律师的特许经营权,在国民工商业目录中,是一个极为特殊的存在。

你几乎找不到哪个工商业的门类,可以允许你以如此自由灵活的形式,在市场中进行特许经营。

但这种权利同时又是很弱小的,相比较世界上任何一个法治比较昌明的国家,我国律师的入行门槛都不算高。

这导致特许经营权只是行业徒有其表的护城河,利益之锚的奥秘往往和这些无关。

律师的身上看起来充满了矛盾性,商业与公益的矛盾,体制与市场的矛盾,保守与开拓的矛盾……其实这些背后都有着深层次的原因。

律师和律所至少同时接受着工商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双重管理,也承受着不同部门之间权力斗争赋予的命运。

90年代改开春风吹满地,于是私人办所得以放开,国有律所也纷纷转型。

而时至今日,不可言说。

05司法的三产

想了想,这节不能写。麻烦自行脑补。

06消逝的死磕

想了想,这节也不能写。垫儿台不让播。

07纸律所

每个律所难免要在纸上作业,其实律所也和纸搭成的城堡一样脆弱。一个核心合伙人的出走,可能会瞬间把所里的财务挖出一个大窟窿。

因为很少有律所能把客户留在律所整体的层面,大多数律所还是要依赖于律师个人的客户资源,一个好律师的流失同时也意味着一大批客户的流失。

把律所的功能压缩到极致,或许只剩下开票一项。这是行业监管体系的核心。以票控税,以所管人。

但是,假如律所的功能只剩下开票,那么律师的流动性就将变得极大,律所管理也无从谈起,整体的对外竞争力也不复存在。

这种律所其实本质上不是to客户,而是to律师的。

共享办公的概念催生出的蜂巢式共享律所,其实也已经在上海出现。

把律所的功能压缩到极致,只保留了物业上可预约租赁的公共接待场所,以及财务上的开票功能,行政上的管理服务。

这是一种很前沿的尝试,我开玩笑说过这是把律所经营成了分时租赁的民宿,律师业终于也和房地产业牢不可破的联系在了一起。

律师作为个体户,承担不了过高的推广成本。

而传统合伙制律所以所的名义去做事情,用钱分钱的问题又会在合伙人层面吵翻天。

也许现代律所的公司化管理真的是一种必然的选择,你看我一个传统型律所出身的都开始替公司化律所说话,但这种趋势其实对于个体律师来说不是啥好事。

08过剩无产者

我很反感罗辑思维这些专门给待富青年熬鸡汤又不真正发勺子的家伙们,但是挡不住人家知识付费做的风生水起赚到了钱有影响力,于是也被迫了解了一些内容。

罗胖说过一句话是对的,现代社会的城市底层,往往是那些5A级写字楼里上班打卡中午吃外卖的小白领。

评价他们价值的标尺只有一把,就是他上司和领导的眼光。

在当今时代,大争之世,职场还是不是一个值得你奋斗的地方,其实是需要你思考的。

俺和小区外卖菜老板是老乡,据俺了解,他20平米的小店,1-2个人力,日流水5k。

好吧你觉得这不算啥,那直接来个大一些的,俺也见过日流水20w净利润8w的场景,而这仅仅只是某家行业内完全名不见经传排不上号的公司。

打工的天花板在哪里,多问问你的职场前辈,你如果够聪明,就应该能想明白。

这是一个比较得罪人的话题,就不多说了。大家都是极高明的,那俺就道中庸吧。

我已经预警过很多次,法律圈正在经历空前的通货膨胀,无论是法律服务,还是法学教育,亦或是司法机构。

司法改革让法院充实了一大批合同工,同时也让很多法检人员因为各种原因挂冠离职。
有诗云:“庙堂已冷,曾有痴心照明月;天下之大,岂无杯酒慰平生。”

法学院已经到了是个大学就敢开就能开的地步,因为也不像理工科需要采购试验室或者设备。

至于法律服务,我们已见到了太多的牛鬼蛇神与魑魅魍魉,并且毫不怀疑不远的将来会出现更多。

09流量话语权

在这个时代,流量的本质,是话语权。

你有流量,你说的话就可以被别人听见,否则没有人看得见你。

如果你同时能以自己的言行赢得听众的信任,你就在无形中获得了影响力。

而影响力,即你能够在多大的程度上向别人传达信息从而施加影响的能力,是这个时代的一种新型财富,说不定比空气币都靠谱。

正如我前面写过的,国内目前最值得律师群体警惕的,其实是目前试图代替律师,直接对接客户的泛中介类服务公司

在信息时代,如果流量都被他们掌握和操纵,我们成为最末端的法律服务直接提供者,就会失去越来越多的市场话语权。

这将是传统型律所的危机,也将是我们整个行业的危机。

我不明白,有人能懒惰到愿意把自己的命运交到别人的手里,懒惰到一点也不愿意去积极学习新事物。

懒惰确实应当是原罪之一。对于这些人,只能说求仁得仁。

据俺了解,目前在某些非律所法律服务机构,给纯打工性质的授薪律师开出的薪酬,有的已经接近电话客服人员,当然,或许会有额外的提成也说不定。

薪酬高一个档次的,是新媒体营销运营人员,薪酬再高一个档次的,是大数据爬虫工程师。

10法律科技

俺又来日常黑市面上之前对韭当割如今无韭可割的法律科技产品了。10.1 我全权管理过第0代法律产品——OA系统。最原始的OA系统就是局域网,数据冷存储在本地随时调用,权限通过用户键值进行分配。
目前的各种贩卖情怀的律所管理系统,就算加再多看起来花里胡哨的鸡肋功能,本质还是个OA系统的变种,十几年前就有的东西。
律所的业务再复杂,也不会有生产加工仓储类企业的内部控制复杂,人家都是直接上ERP或者国产金蝶了好伐。
10.2 我独立开发过第1代产品——法律论坛/网站。
法律论坛依赖于Discuz框架+Apache服务+Linux系统+aliyun主机等工具,我其实只是在搭积木过程中排除bug。
毕竟在这个遍地工具的时代,造轮子是最傻的行为。
至于法律网站,这个其实完全不值一提,建站的技术门槛和经济成本已经快低到脚脖子了,流量才是不传之秘。
10.3 我收过一堆第2代产品——法律中间商的邮件和名片,且有过几次无疾而终的合作。
感受就是很多人其实不了解这个行业,还是按照传统中介的打法在做事。
10.4 我是第3代产品——法律数据库的重度用户。
重度用户基本不需要使用别人递过来的工具,而是有自己长期积累下来的工具箱和数据池。
【吐槽一】我是不明白,各种免费开源工具的排列组合,套一个OA系统的壳子,再讲点小清新情怀,打一个信息不对称,开几个ppt培训班,做几套心灵大保健,怎么就能割这么多韭菜?
培训根本无法解决不采取实际行动的问题。喊一喊空洞的理念口号,只是在浪费彼此的时间。
【吐槽二】打铁还需自身硬,文科生律师应当反思,什么才是真正的市场、服务、产品、风控、技能……
看了几本书几部电影,水了几年国内的放羊式课堂,就疑似法律学家整个人都起来了,你出门左拐去知乎找同好去好伐,生意场这种德性洼地配不上你。
微信头像用李狗嗨的、微信签名用伯尔曼的,直接拉黑,最烦天天要和俺讨论程序正义的民主小清新。
法律圈里文字杀人、权利舍夺,是充满残酷斗争的。不成熟就是一种罪过,回你的儿童乐园去。
【吐槽三】假如你是个清朝士大夫,你把四书五经学到顶,一不靠专业输出价值,二不靠皮条输出秩序,三不会在各种人和事之间来回折腾。
在具有中国特色的即将建成全面小康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恐怕时代不是抛弃你,而是只能扬弃你。
每当我看到埋在文献中幻想着海晏河清的学者,就仿佛看到琼瑶剧里的备胎男主。
权利只有在法律血与火的实践中才能得以捍卫,没有剑只有天平的忒弥斯怕是只能去菜场工商所维护正义。
10.5 我基本不需要付费给第4代法律产品——集成化平台。
做到以上内容,自己基本就是一个人肉的集成平台。
还是那句话,有现成轮子让车跑起来,能不造轮子就不造轮子。
10.6 我常用第5代法律产品——律师工作工具。
这些工具没啥好说的,比如现场阅卷根本不需要啥专门app工具,多带几部手机比啥都强,合同工具再好用也没有自己常年积累下来的私人范本库好用。
数量、容量、电量在特定条件下完全可以堆死质量,我对业务工具的要求其实只有一个——Robustness。

11风险定价权
“权力来源于承担风险”,这是很朴素而深刻的道理。
很多律师在说,律师行业不赚钱,我来帮他们翻译一下:“我不想承担任何经济上风险所有合同我都要签上若有损失赔偿范围以律师费为限我只想拿律师费完全居间中立全身而退委托与业务风险隔离当事人生意是赚是亏和我毛关系都没有但是我还想赚取更多的商业利润。”
这样一翻译其实问题的所在就很清楚了,天上不会掉馅饼,打铁还需自身硬。
勇于主动承担风险,精于长期管理风险,勇猛精进,或许未来的破局之道,就在其中。

12结语
以上写的没什么逻辑,但是是一口气写出来的。
我随便写写,您随便看看。
抛砖引玉不争论,团结一致往前走。
事情不是写出来的,事情都是做出来的。
有机会再整理系统化。
写这些,也是给后来的年轻人们留个参照。
我不想给他们,留下一纸充满谎言的地图。

作者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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